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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。
拓展消息:哪四种情形无法申请学法减分?
情形一:系统提示“名下有未年检或未注销车辆”
请您核查系统提示的相应号牌车辆是否存在未年检或未注销情况,在将车辆审验或注销后即可申请学法减分;若车辆状态正常,您可在“交管12123”中进行反馈并将系统提示不能学法减分的原因截图进行上传,我们会有专人为您处理。若您名下车辆已买卖,请您尽快到当地车管所变更车辆所有人;若您名下车辆已报废或已到公安机关备案被盗抢,您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登记业务,办理完成后可申请学法减分。
情形二:系统提示“驾驶证逾期未审验”
请您核查驾驶证是否存在未审验情况,在审验完成后即可申请学法减分;若驾驶证状态正常,您可在“交管12123”中进行反馈并将系统提示不能学法减分的原因截图进行上传,我们会有专人为您处理。
情形三:系统提示“驾驶证异常无法申请学法减分”
当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或被扣留、暂扣期间属于无法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形,期满后可以正常参加学法减分。
情形四:系统提示“当地未开通学法减分业务”
“学法减分”需要用户注册地和驾驶证核发地均开通学法减分业务才能办理,目前乌鲁木齐地区已开通“学法减分”,若您无法申请学习,请您咨询用户注册地或驾驶证核发地的交管部门。